第三百九十二章这杯酒我喝了-《邪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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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魂理所当然的道:“卷山龙劫镖的事情,你不知道么?”
“嗯?”我不由得一愣:“什么意思?”
元魂看了我半天:“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
元魂道:“当年,死人镖最为盛行的时候,卷山龙曾经三次出手打劫过死人镖。其中最有名的一战被称为‘狂龙夺棺’,卷山龙与九门镖局先后血战十一场,盛放死人镖的棺材,七次易主,匪徒,镖师尸横遍野。终于成就了卷山龙的威名。”
“那场大战也是九门镖局第一次失镖,从此九门镖局就跟卷山龙结下梁子。双方除非不碰面,碰上之后必然是不死不休。”
元魂一顿道:“九门镖局失镖之后,就联合北省镖师疯狂追踪那年那条卷山龙的下落。不过,他们找到卷山龙的时候,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元魂说到这时,指了指自己的眉心:“九门镖局的人,从卷山龙的这里挖出一颗眼睛。根据当时镖师的回忆,他们跟卷山龙交手的时候,对方眉心上没有那颗眼睛。所以卷山龙其实是死在了那只眼睛上。”
“九门镖局的推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一个跟随卷山龙的土匪被捕之后,受刑不过供出整件事的经过。”
“当年,卷山龙刚刚出道不久。虽然是压住绿林好汉,但是没做什么出彩的事情,在绿林里站不住脚,他就打算抢夺死人镖,在绿林当中出个彩儿!”
土匪确实有出彩的说法,在东北的土匪,哪怕绺子再大,兵马再多,不出个彩儿给同道看看,也不会有多少人信服。
所谓的出彩,就是找白道或者是官府的麻烦。劫了白道,是代表着跟白道划清界限。劫了官府,就是代表着不受诏安,此生啸聚山林。这个不成文的规矩,不知道是从哪儿来,又是谁定下来的,在绿林当中却极有市场。
至于说,绿林大豪成名之后,会不会再跟白道巨擘称兄道弟,再受官府诏安,那都是后话,也是视情况而定。没成名之前,就必须出彩儿。
我估计,当年吴家先祖是打定主意要劫了死人镖,“出彩儿”只不过是他掩人耳目的借口而已。
我的思维还在飞快转动之间,元魂再次说道:“那个土匪供认:卷山龙抢走棺材之后,本意是想要开棺夺宝。却没想到,棺材里面蹦出来一颗眼睛,像是暗器一样嵌在了卷山龙的眉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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