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5章 矛盾-《汉兴》
第(3/3)页
剩余的其他少森寺僧众,从正式的和尚到烧火的短工,只要剃了度的,一律判处流放。
他们将与侥幸没有被判处死刑的侠客们一起,被分散安置在外兴安岭以北、葱岭以西、交趾以南的荒芜地带。
其中至少一半的人,被判处二十年以内不准返回,其余则是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根据不同罪名确定流放日期。
少森寺案件,即使不算被直接击毙的抵抗者,后续被处决的人也有接近三百,被流放的人超过两万,毫无疑问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刑事案件,已经稳稳超过以扬州为起始点的采生折割大案。
而且,因为发生了地方武装人员与军队的直接对抗,并造成惨重伤亡,这之后,徐世杨不得不开始重新考虑民间持有武器的问题。
这其实是一个矛盾,徐世杨想要维持汉人的尚武精神,还想在降低常备军兵力的情况下节约军费,维持极高的动员率和动员力度,因此他必须让预备役和民兵在闲暇时多接触武器,并维持基础训练。
况且,边境地区的汉人必须有充足的武力来威慑外蕃,对鞑虏蛮夷维持较高的武力威慑,而属国甚至必须全民皆兵,这些情况都让帝国无法维持严格的禁枪政策。
但是,人人有枪,就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总有些傻瓜一时想不开,为了很小的矛盾对别人拔枪。
稍微遇到点事,喝点酒,一热血上头,一次枪击案就会爆发。
这是巨大的社会治安问题,禁枪与不禁枪,是很难解的矛盾。
徐世杨目前的初步想法是,把帝国本土所有省份划分为内地和边疆两个等级。
其中有现实威胁的边疆地区继续执行以前的开放枪支政策为了边区的整体安定,社会治安问题就只能忍受。
但在不受外部军事威胁的内地省份,徐世杨打算把所有枪支全部收归民兵和预备役仓库,集中保管。
登记在册的预备役和民兵,只在每年军训的时候才允许持枪,其他时期,以及预备役民兵以外的所有内地百姓,今后都将严格禁枪。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