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9章 粮食-《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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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平稳物价,目前,帝国对各地主粮作物执行国家定价统购统销政策。

    具体来说,就是每年收获后,去除农业税、农民自身来年所需的种子和自家食用粮之外,其余粮食国家按照标定价格统一收购。

    根据各地种粮成本,统购粮食价格略有调整,不过都高于私人粮店的收购价,以此避免《多收了三五斗》之类的事情发生。

    这种统购并不具备强制性,只不过国家购粮价格最高,农民若是想卖粮,只有卖给国家才是最赚,而农民也需要现金购买肥料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余粮完全不卖也是不可能的。

    这就相当于国家出面,直接把粮食收购价托起来。

    之后国家对外出售粮食,同样会按照各地行市酌情定价,通常比收购价略高一些,因为收购、储备、出售都是有成本的,帝国也不能赔本。

    这个定价不会太高但也不会太低,若是私人粮行愿意降价抢市场那么帝国鼓掌欢迎。

    若是奸商们想要抢先大规模吃进,然后囤积居奇,那么帝国也不反对帝国手里掌握着北大荒和安南省等地庞大的国营农场,又有农业税做支撑,廉价粮食足以淹死所有敢做类似尝试的私人资本。

    实际上,在江南的某些地方,这种经济战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比如在金陵,1795年秋收的时候,帝国以新币2两一石的价格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而各大豪族掌控的私人米行给出的价格只有1两,结果就是,除了租子(这个也被规定上限了)和农民从银行借钱还贷(帝国清欠积帐,理所当然的限定了利息,并且很大一部分欠账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否决)外,豪族们几乎就没收来什么粮食。

    等到1796年,赣省一些地区发了大水,粮食欠收,豪族们正准备运粮过去高价出售,准备大赚一笔的时候,帝国又在赣省以3两一石的价格敞开卖粮。

    要知道,帝国粮食到来之前,当地士绅甚至自己就把粮价炒到10两一石了!若是加上外地豪族,这个价格本应该提高到15两甚至20两,直到逼得农民卖田卖屋,卖儿卖女,最后把自己卖掉才能有一口吃的的程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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